牡丹江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的投放、收运、处置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7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