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出具虚假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由工程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三万元罚款。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