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建筑市场活动应当遵循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

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应当坚持统一、开放、公平、公正的原则。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