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建行业评标专家库,建立入库、培训、考评、退出等动态管理制度,并与政府及其部门其他专家库实现资源共享。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方式、评标专家的抽取和评标等活动进行监督。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