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排污单位诚信档案,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排污单位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排污单位,应当向社会公示,并予以通报。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