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会条例第七条有效工会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高产业工人队伍整体素质,发挥产业工人骨干作用,维护产业工人合法权益,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主动适应城市数字化转型、创新型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需要,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产业工人队伍。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