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对传统村落实行分级名录保护。

国家级、省级传统村落的申报、认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市传统村落的保护情况建立市级传统村落名录。市级传统村落申报、认定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