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传统村落保护规定第三条有效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应当坚持政府主导、村(居)民主体、社会参与,遵循科学规划、整体保护、活态传承、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应当与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统筹推进、协调发展。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