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促进条例/第二章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第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本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作出调整。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