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有效各级科学技术协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是本级科学技术协会的领导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科学技术协会领导机构成员的,应当按照科学技术协会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