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条

有效

轨道交通建设单位、运营单位应当配套建设应急救援场所,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和物资、装备,成立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具体办事机构,组建应急咨询专家组和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应急培训、演练,完善应急值守和报告制度,建立与全市应急保障体系联动的机制。

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