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三章 资金保障与综合开发第十七条有效市人民政府设立轨道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由市财政部门负责归集统筹和监督管理,轨道交通建设单位、运营单位按照程序申请使用。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