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若干规定第十六条有效建设单位应当在承包合同中载明禁止转包、违法分包和出借资质行为的条款及相应违约责任。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