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若干规定第十五条有效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工程建设现场管理,重点核查实际履行合同的单位与中标人是否一致,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与中标信息是否一致,项目负责人是否到岗履职,承包单位是否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现场主要管理人员与承包单位是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承包单位支付工资、缴纳社保等。承包单位应当参照上述规定对分包单位的现场情况进行核查,定期向建设单位报送核查情况。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