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全社会应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应当履行公益宣传义务,开展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宣传活动,传播适合老年人的康养、文体娱乐、维权、防诈骗等方面知识。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