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城区供热管理条例/第三章 供热管理第三十六条有效热经营企业不得超负荷供热。热经营企业有富余供热能力或者扩容能力的,方可增加供热面积。地方法规 ·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