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市、县(市)公共图书馆负责建立本行政区域城市书房读者服务平台,在线发布城市书房电子地图和相关活动信息,接受读者咨询,听取读者对城市书房的意见建议。

地方法规 ·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