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加强对新济洲、新生洲、子母洲、梅子洲、八卦洲等长江洲岛的整体保护,整合修复湿地、林地、饮用水水源地等资源,对洲岛特有的生态系统和自然景观进行保护。

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