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第二章 户外广告设置第十九条有效户外广告经营者或者使用者,应当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定期维护,确保其安全、完好、整洁、美观。对残缺、污损以及有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应当及时修复、更换或者拆除。户外广告设施临时空置的,应当予以装饰或者发布公益广告。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