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禁止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

禁止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提供场地、存储、运输等服务及条件。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