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六章 发言、表决和公布第五十二条有效常委会会议表决议案或者决议、决定草案,采用无记名按表决器方式。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按表决器。如表决器系统在使用中发生故障不能使用的,采用举手方式或者其他方式表决。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出席会议的,采用举手方式或者其他方式表决。人事任免案、撤职案逐人表决,根据情况也可以合并表决。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23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