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常委会会议通过的地方性法规、法规解释和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补选、辞职、罢免等事项,由常委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常委会会议通过的有关人事事项和其他决议、决定,由常委会公布。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