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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听取和审议报告

第三十五条

有效

常委会全体会议听取报告后,由分组会议、联组会议进行审议。

主任会议可以决定将报告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意见。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23日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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