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第六条有效常委会建立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常委会举行会议时,应当结合常委会会议议程,邀请以下代表列席,并在会前将会议议题以及相关材料发给列席会议的代表。(一)基层代表;(二)相关领域代表;(三)提出相关议案建议的代表;(四)参加有关执法检查和其他活动的代表。常委会应当采取措施,争取每位基层代表在任期内至少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23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