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常委会建立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常委会举行会议时,应当结合常委会会议议程,邀请以下代表列席,并在会前将会议议题以及相关材料发给列席会议的代表。

(一)基层代表;

(二)相关领域代表;

(三)提出相关议案建议的代表;

(四)参加有关执法检查和其他活动的代表。

常委会应当采取措施,争取每位基层代表在任期内至少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3,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