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四章 公平竞争环境建设第三十二条有效监督检查部门应当通过以案释法、情景互动等方式开展公平竞争法治宣传,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全社会公平竞争意识。新闻媒体应当及时、准确宣传反不正当竞争的措施和成效,推广典型经验,及时曝光损害公平竞争的行为和典型案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