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本市依法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督促本行业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
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应当按照国家、省和本市的有关规定,通过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管理信息系统报送非道路移动机械基本信息、登记人信息、污染控制技术信息等编码登记信息。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过环保信息公开平台可以获取的信息,不得要求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重复提供或者报送。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