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义务,有权劝阻、举报破坏风景名胜资源的行为。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查处投诉举报的事项。

地方法规 ·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