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五条有效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污染破坏人文资源、自然资源和市政设施;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场地,恢复环境原貌。地方法规 ·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