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议案说明后,可以分组对议案进行审议,也可以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审议。必要时,可以对议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辩论。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29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