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专门教育发展规划,开展专门学校入校和离校评估,研究确定专门学校教育管理等相关工作。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同级教育部门。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