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交通状况施划道路停车泊位,并设置交通标志,规定停车时间。

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