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招聘的司法辅助人员的待遇保障参照本条例执行;其招聘使用、职责规范和管理监督等,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省司法行政部门参照本条例确定的原则规定。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