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四章 权利与保障第三十条有效对在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或者有突出贡献的辅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褒扬和奖励。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应当加强对辅警先进人物和突出事迹的宣传。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