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二章 招聘与录用第十七条有效辅警聘用后,因个人原因需要跨县域调动的,应当经双方公安机关协商一致,并报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同意;因工作原因需要跨县域交流使用的,应当征得辅警本人同意。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