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供电企业应当对供电营业区内的各类用户提供电力普遍服务,保障基本供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供电企业履行普遍服务义务可以按照规定予以相应补偿。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