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章 收集、运输与处理第十九条有效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和处理单位的市场准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5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