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四章 贸易便利第二十八条有效自贸试验区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落实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税收相关政策,在交易、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等方面依法给予便利。支持开展保税备货、境内交付模式的跨境电商保税展示业务。鼓励企业建设出口产品海外仓和海外运营中心,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跨区域合作。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27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