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有效国家工作人员在殡葬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