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三章 经营服务与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有效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人员负责安装、维修服务。燃气主管部门应当将具备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