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城镇养犬规定第五条已废止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开展依法养犬教育,通过召开居民、业主会议等形式,订立养犬公约。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