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禁止在城市道路搅拌砂浆或者将泥沙排入下水道。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