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三章 广播电视台(站)第十二条有效广播电台、电视台必须由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开办,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或者经营。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