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三章 广播电视台(站)第十一条有效广播电视台(站)是指制作、播放广播电视节目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站、乡镇广播电视站等机构。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