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知识产权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健全知识产权执法机制,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及时处理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申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行政处理的,负有知识产权管理职责的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前,可以依据当事人申请进行调解。

当事人申请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及时作出裁决。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