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本省建立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企业自治与行业自律、公众诚信守法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的保护机制。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