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条例/第四章 议案和建议的办理/第一节 议案的办理第二十八条有效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并报下一次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或者提请下一次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