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发展促进条例/第三章 发展促进第三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优惠政策,综合运用财政支持、贷款贴息、融资服务、用地保障等措施,扶持优秀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