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水族自治县村寨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第四章 畜禽粪污治理第二十一条有效村寨畜禽规模养殖应当进行粪便、废水及其他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防止村寨人居环境污染。地方法规 ·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