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水族自治县村寨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第四章 畜禽粪污治理第二十条有效自治县农村畜禽养殖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畜禽文明养殖宣传教育,指导村民科学合理养殖畜禽,引导村寨畜禽养殖与村寨人居环境治理相适应。地方法规 ·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